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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催债公司 :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有哪些_1

发布时间:2025-05-14 17:30人气:
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中,若抵押人对抵押物无所有权或处置权,如抵押物属他人或共有且未获共有人同意,或抵押物为法律禁止的,如某些公益设施,或者抵押合同实施侵害国家、公共或他人合法权益,所签抵押合同可能无效,无法获法律认可,效力会受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房产抵押无效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在众多情形下,房产抵押可能会失效,如抵押物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不清或存在争议;该抵押物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或者抵押协议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等。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属于此类,例如,当房产所有权明晰且无任何法律限制措施,同时抵押协议亦符合法律规定时,便不在此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

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房产抵押无效需要还钱吗

即使房产抵押被判定为无效,也并不能必然地导致债务责任得以免除与豁免。在法律意义上,只要存在着合法且有效的债务关系,那么无论房产抵押是否有效,债务人都必须遵循契约条款,无疑义地履行还款义务。虽然房产抵押被判无效可能源于抵押程序的不合规性或者抵押标的物的不合格等因素,但是这些情况并不会对债务本身的存在及其有效性产生任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抵押人对抵押物没有处分权,例如抵押物是他人财产或者是共有财产但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签订抵押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抵押物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比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抵押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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